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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語頻道4億預算三讀 鄭麗君:文化平權里程碑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 2019-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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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語頻道4億預算三讀 鄭麗君:文化平權里程碑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 2019-01-10 19:09

立法院10日三讀通過201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,文化部編列4億元補助公視基金會設立台語頻道的專案預算也通過,對此,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,這是文化平權的里程碑,後續將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持續合作,協助公視基金會台語頻道上架。

政府目前已設立兩大公共媒體原民台及客家台,鄭麗君表示,為落實文化平權,文化部推動在公視基金會下設立台語頻道,除去年即已補助公視、華視近9,000萬元製播台語節目外,也曾承諾優先爭取台語頻道預算,並獲行政院長賴清德拍板定案,編列4億元專案預算補助公視基金會設立台語頻道。

立法院今天通過設立台語頻道業務4億元預算,鄭麗君感謝朝野立委支持,讓台語頻道專案預算三讀通過,也感謝公視基金會提報台語頻道執行企畫書,讓台語頻道能在今年中開播。

鄭麗君指出,繼政府支持設立客家台及原民台後,公視基金會台語頻道的設立,將再立下台灣推動文化平權及國家語言復振的新里程碑,相信三族群頻道將能落實《國家語言發展法》對各國家語言傳播權的保障,並促進各國家語言的傳承、復振及發展。

文化部說明,《國家語言發展法》在去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,並於昨天經總統府公布施行,《國家語言發展法》中明定,「政府捐助從事傳播之財團法人應提供國家語言多元服務,並得設立國家語言廣播、電視專屬頻道及各種形式通訊傳播服務」,台語頻道即有足夠法制基礎成立。

文化部表示,在台語頻道4億元專案預算中,其中3億元將補助公視基金會建置台語頻道、節目製作、行銷推廣及人才培育,1億元補助華視公司協助節目製播,公視基金會及華視公司製作節目皆會在台語頻道上播出;公視基金會及華視日前皆已將台語頻道執行企畫書提報文化部,經多位專家學者審查修改後,據以簽約執行。

此外,立法院雖三讀通過這筆預算,但預算審議過程中立委提出附帶決議,凍結其中8000萬元預算,待專案報告後始可解凍,對此,文化部回應,下會期將儘速商請立法院安排台語頻道專案報告,並將持續督促公視基金會,以最嚴謹的節目製播程序,製播符合社會期待的優質台語節目,並具體落實台語近用環境,讓台語頻道在今年中順利開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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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活動為以下團體發起: 1.台灣公民參與協會2.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3.吳三連臺灣史料基金會4.鄭福田文教基金會5.陳文成博士紀念基金會6.公民監督國會聯盟7.台北市蔡瑞月文化基金會8.台灣社9.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台灣族群母語推行委員會10.關懷文教基金會11.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12.台灣教師聯盟13.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14.台北歌劇暨藝術文化基金會15.台灣北社16.台灣中17.台灣南社18.台灣東社(台東)19.文化公益信託葉俊麟台灣歌謠推展基金20.台灣母語聯盟21.台灣文學學會22.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23.蕭泰然文教基金會24.鄭南榕基金會25.台灣教授協會26.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27.台灣女性影像學會28.台灣台語社29.凱達格蘭學校30.台灣千里步道協會31.台灣陪審團協會32.台灣公民媒體文化協會33.台灣環境保護聯盟34.台灣東社(花蓮) 連署書: 基於「語言傳播平權理念」、「區域平衡理念」,台灣各地團體要求政府立即 設立《台語公共電視台》並優先設於南部。 世界各國,如英、日、德等國的公共電視都有各地支局的設立,並且也都有各 母語時段的播出,電視台資對於區域平衡與語言平權問題,都極為重視,英國 BBC,甚至將總部遷往曼徹斯特。因此,台灣公共廣播電視集團,有必要設立《台語公共電視台》。 基於「區域平衡理念」 長期以來,台灣政府各項公共資源分配,均偏向北部地區,電視台資源亦然, 包含公廣集團在內,絕大多數的無線、有線或衛星電視台總部,都設在大台北 地區,《民視台》(商業電視台),當初申請頻道時,雖然將總部設在高雄,但實 際上早已遷往北部,今年剛在新北市林口設立電視台總部。 基於「語言傳播平權理念」 台灣媒體生態,除了區域不平衡外,公共媒體的族群語言使用不平等,也是一 個問題,福佬系台灣人雖被稱為台灣最優勢的族群,但其語言在媒體上所呈現 的角色,以及語言的傳承工作,其實與原住民各族語言、客家語一樣,都面臨 相同的困境與歧視。 當前電視台的語言使用,仍以華語占最大優勢,為保護弱勢語言,2000 年民進 黨首次執政時期,率先成立《原住民電視台》與《客家電視台》,對於族群文 化與語言的保護,有正面作用。2016 年民進黨再度執政之後,並宣布收回《中 廣》兩個全國性廣播頻道,分配予原住民與客家族群,成立全國性原民與客家 廣播電台,作為弱勢族群,原、客媒體的強化均具正當性。如今,台灣再度政 黨輪替,公視成立《台語公共電視台》有其必要性與正當性。 作為台灣主要語言之一,曾有 70%以上使用人口的台語,並未表現在電 視傳播媒體的重視程度,台語實際上已面臨嚴重流失的情境,其在公廣資源的 傳播權利上,事實上也應有起碼的尊嚴與分配。 基於「公眾近用」與「產學合作」的目的,作為政府公共廣播集團龍頭,以及以 全民稅收「捐助」成立的《公共電視台》,有必要盡速成立《台語公共電視台》。謹此,基於「語言傳播平權理念」、「區域平衡理念」,台灣各地團體要求文化傳播主管機關文化部立即 推動設立《台語公共電視台》並優先設於南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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